花近7万元买回的“准新车”竟是“事故车”!“天天拍车”买家维权艰难

极目新闻

2023-12-12 13:08

“拍车平台上标注的是准新车,检测报告都说没问题,花了近7万元拍下,交易完成车辆送到深圳才发现是事故车!”近日,深圳的柏先生向读特客户端爆料称,其在“天天拍车”平台上拍下2020年的东风风行菱智,收车后却发现“货不对板”。

“准新车”到手竟是“事故车”

柏先生介绍,他是一家深圳二手车行的合伙人,前段时间,他在“天天拍车”平台看中一款东风风行菱智小货车,准备拍下这款车用于翻新售卖。根据平台页面显示,该车车况显示为“准新”,仅内饰和外饰有少量刮痕。因为车辆所在的天天拍车门店在海南,因此,他特意在平台上下单门店再次复检,复检结果显示车辆没有重大问题。于是,柏先生以64600元拍下这辆车,当时这款车的新车指导价为16.289万。

拍下时,车况显示无结构问题。

在支付700元运费后,车辆于10月8日送达深圳。柏先生第一时间例行检查,这一查发现,车辆车况与拍车平台的介绍差距甚远。柏先生表示,自己从事二手车市场行业已有十几年,从检测结果判断,这是一辆事故车无误。据检测报告显示:这辆车的大灯、叶子板、龙门架,内骨架、大梁等并经过整形、切割、焊接等方法修复过,符合事故车的标准。

汽车前侧多个部分有明显焊接修复痕迹

柏先生第一时间求助深圳天天拍车深圳门店,深圳门店在与海南门店沟通后,把车子带去龙华分店进行复检,结果与柏先生提供的相符,事故车排查有6项异常,鉴定为事故车无误。

在深圳门店检查后,车况报告显示为结构类损伤

作为在天天拍车上已经拍过百余辆车的老客户,柏先生表示,“这车很明显遭遇过严重事故,平台上‘准新车’的描述完全是欺骗消费者。”

车退不了钱追不回维权难

柏先生立即联系天天拍车海南门店要求退车。门店最开始给出的解决办法是将这辆车再次放回平台拍卖,等成功转手后再补给柏先生剩余差价。但最后车子仅拍出2万元的价格,因补4万元的差价远高于门店预期的赔偿金额,他们最终选择终止拍卖,现在汽车还滞留在柏先生手里。

根据天天拍车深圳门店的说法,海南的这家店属于加盟店,而深圳店属于直营店,所以深圳门店无法直接介入解决柏先生的问题,只能在中间进行协商。

柏先生说,这家店也不是第一次发生此类事件。他在网上搜索发现,店里今年已经赔偿过一辆问题车,当时车主把情况报给当地媒体,在事情迅速发酵后,门店迫于压力赔偿了3万的补偿金。这次赔偿金额更高,或是门店迟迟不愿解决事情的原因。

“我们也只是小商户,一辆车让我损失这么多钱真的无法接受。”柏先生透露,目前他们已经报警。如果海南天天拍车门店拒绝给出解决方案,他已经做好请律师打官司的准备。

截至目前,柏先生在天天拍车协调沟通群发布了报警回执,但并未得到天天拍车海南门店的任何答复。柏先生已经在联系律师,下一步打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拍车平台法律诉讼900余条

读特融媒体记者在企查查上搜索发现,天天拍车属于上海谨务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目前相关法律诉讼达916条。据中国经济新闻网报道,天天拍车今年收入同比增长接近30%,成交量增速跑赢全国大盘。公司成立以来,累计交易二手车达到100万辆。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潘翔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质量、性能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的质量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的实际质量与标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据此,二手车平台应该保障其宣传介绍的二手车的状况与真实状况相符,对事故车、水浸车、翻新车应如实披露,不得作出隐瞒,否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构成虚假宣传和欺诈性销售,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作者:读特融媒体记者 葛墨含 文/图)

(来源:读特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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