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1797-2022 英文版

FieldTest英文版GBT

2023-07-05 20:27

GB/T 41797-2022 英文版(www.GB-GBT.cn):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driver attention monitoring system

GB/T 41797-2022: 驾驶员注意力监测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ICS 43.020

CCST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

究院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自行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

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商汤临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

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大学、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标致雪铁龙(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阳、解翰光、王戡、林成琳、李洋、杨智博、关艳峰、杨继山、蔡静雯、范亦卿、

孙晓龙、庄云龙、齐玥、王易昕、刘迪、章战战、徐建勋、张明恒、张晋崇、钟陈。

驾驶员注意力监测系统

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驾驶员注意力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一般要求、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安装有基于图像识别技术的驾驶员注意力监测系统的 M 类和N类车辆。其他具有

相同功能的系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0000 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

GB 10810.3 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 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

GB 34660 道路车辆 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39263 道路车辆 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 术语及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GB/T 3926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一般要求

4.1 功能要求

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测驾驶员闭眼、头部姿态异常、接打手持电话的功能,可具备监测驾驶员打哈欠

或抽烟行为的功能,并在满足相应条件时发出提示信息。系统宜具备传输及存储提示信息内容的接口,

系统记录数据仅用于监测驾驶员状态判定。

4.2 自检

系统应在上电后进行自检且至少具备以下自检功能:

---检查相关电气部件是否正常运行;

---检查相关传感元件是否正常运行。

4.3 系统的状态转换及信息提示要求

当系统无故障时,应满足如下要求:

a) 系统在车辆启动后自动开启并进入待机状态;

b) 具备驾驶员主动开启和关闭系统的功能,当驾驶员主动关闭系统后,系统发出光学提示信息并

持续显示;

c) 系统满足激活条件后由待机状态切换至激活状态,激活条件至少为下列方式之一:

---直接激活:系统进入待机状态后自动进入激活状态;

---最低速度激活:车辆速度达到系统设计的最低激活车速时系统自动激活;

d) 当系统激活并检测到驾驶员注意力分散时,至少采用光学、声学、触觉中的2种方式向驾驶员

发出提示信息,该提示信息区别于其他提示信息;

e) 当激活条件不满足时,系统由激活状态退出至待机状态;

f) 当系统处于待机和关闭状态时,不向驾驶员发出提示信息。

4.4 故障指示

若系统发生故障,系统应具备故障指示功能并应至少以光学方式持续向驾驶员发出指示信息,该指

示信息应区别于系统其他提示信息并目视可见。

4.5 电磁兼容

系统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 34660的要求。

5 性能要求

5.1 驾驶员识别能力要求

按6.2进行试验,试验目标的行为满足表1中的提示信息条件时,系统正确识别全部行为并发出符

合4.3d)要求的提示信息的人数不应小于试验人员总数的2/3,未被识别全部行为的试验人员的各类行

为中应至少1次被系统识别出相应行为并发出提示信息。

若系统可在驾驶员打哈欠或抽烟时发出提示信息,按6.2进行试验,试验目标的行为满足表1中的

提示信息条件时,系统正确识别全部行为并发出符合4.3d)要求的提示信息的人数不应小于试验人员

总数的2/3,未被识别全部行为的试验人员的各类行为中应至少1次被系统识别出相应行为并发出提

示信息。

示例:闭眼行为3人各6次试验中,仅允许有1人出现无法被系统正确识别情况,且在该试验人员进行6次闭眼试

验过程中需至少被系统正确识别1次。

5.2 检出率及准确率要求

按6.3进行试验,试验目标行为满足表1中的提示信息条件时,系统应在1.5s内发出符合4.3d)要

求的提示信息,其检出率及准确率应大于或等于95%。

若系统可在驾驶员打哈欠或抽烟时发出提示信息,按6.3进行试验,试验目标行为满足表1中的提

示信息条件时,系统应在1.5s内发出符合4.3d)要求的提示信息,其检出率及准确率应大于或等

于95%。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6.1.1 试验环境条件

试验环境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光照强度:

---白天应大于2000lx且小于10000lx;

---夜晚应大于0lx且小于15lx;

b) 外部光源在驾驶舱内无明显反光现象;

c) 温度范围为-20℃~+45℃。

6.1.2 试验道具条件

试验道具应满足以下要求:

---手持电话宽度为70mm~90mm,长度为140mm~170mm,厚度为7mm~10mm且未装配

手机壳,或同尺寸替代物;

---香烟长度为84mm~120mm,直径为5mm~10mm,或具有香烟外形特征的替代物。

6.2 驾驶员识别能力试验

6.2.1 试验目标

试验目标为至少3名无面部、眼部缺陷,满足GB/T 10000中18岁~60岁组身高、坐姿眼高、头部

形态面长尺寸要求的成年人。

6.2.2 试验过程

在白天光照强度下,系统处于激活且功能正常时,试验目标于驾驶区域执行表1中的行为,每人每

项行为执行6次,单次行为之间应至少间隔5s。

6.3 检出率及准确率试验

6.3.1 试验目标

试验目标为满足附录A要求的仿人机器人。

6.3.2 光源

光源应能够以车辆第一排座位中心位置为圆心,按图1所示光源位置移动,其中α为7.5°,β为

10°,光源入射角γ为30°~45°。

图1 光源位置变化示意图

6.3.3 试验过程

分别在白天与夜晚条件下进行试验,系统处于激活且功能正常时,试验目标于驾驶区域执行表2中

的行为,试验次数见表3,各单次行为间隔时间应大于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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